
阅讀量: 2020-01-09 13:23
七旬老翁銷(xiao)售假冒(mao)商品被抓,幸好購買單位及時发(fa)現(xian),未(wei)造成不良后(hou)果。近日,南昌縣(xian)法院依法審理了(le)一起銷售假冒注册商標的商品案,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銷售假冒注册商標的(de)商品罪(zui),判處有(you)期徒刑一(yi)年十個月,缓刑三(san)年,並處罚人民幣三萬元(yuan)。
據悉,2019年1月份,年過七旬的李某向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某发電分(fen)公司銷售了(le)一批SKF轴承,銷售金额為48685元。后该发(fa)電分公司发現上述(shu)轴承與SKF轴承(cheng)標準不符,非SKF工廠生產,遂未付款給李某。
随(sui)即,被害單位對(dui)侵犯(fan)“SKF”注册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投訴處理(li)。2019年5月28日,公安(an)機關依法對(dui)假冒“SKF”轴(zhou)承進行檢(jian)查,查获印有“SKF”商標的轴承共(gong)計(ji)1476套。經鉴定,上述查获(huo)的(de)SKF轴承產品均為侵犯(fan)SKF公司注册(ce)商標專用權的產(chan)品,涉案的假冒“SKF”轴承的价格為488970元。
案(an)发后(hou),被害單位與(yu)李某就(jiu)本案侵權行為達成和解协議,李某(mou)賠偿了對方的經濟(ji)损失,並取得了對方的谅解。
法院審(shen)理后認為,被告人李某明知(zhi)是假冒注册商標的商品仍予以(yi)銷售,货值金额達537655元(其中已銷售(shou)货值(zhi)金额48685元,未銷售货(huo)值金额488970元),数额巨(ju)大,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(jia)冒注册(ce)商標的商品罪(未(wei)遂),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(huo)减轻處罚(fa)。被告人李某具有坦(tan)白情節(jie),依(yi)法可(ke)从轻處罚。被告人李某具有賠偿、谅解的情(qing)節,可酌情从轻處(chu)罚。被告人(ren)李某經審前社會(hui)調查,對(dui)其適用缓刑其(qi)所在社區无重大不良影響,可依法適用缓刑。
(來源:中國江西網)
